国之才。于是王安石仿照阳嘉新制的核心精神,对科举制度进行改革,将进士科的考试内容改以经义和策论为主,把科举的立足点放在选拔具有经纶济世之志、身怀真才实学的人才之上,让科举制度真正成为为国家甄选贤能的重要渠道,而这一切的源头,皆可追溯至汉顺帝时期的阳嘉新制。
阳嘉元年(132年)九月,刘保再颁仁政诏令,彰显宽宥之心。他下令,天下各郡国以及京师中都官衙所关押的囚犯,皆减免死刑一等,依其罪状改判相应刑罚;对于那些因触犯律法被削除户籍、被迫逃亡在外的百姓,允许其缴纳赎金,恢复庶人身份,重回故土安居乐业,此举既彰显了朝廷的仁厚,也让社会秩序得以进一步安定。
汉明帝时期,朝堂政事崇尚严峻,吏治考核极为严苛,即便是身居九卿之位的朝廷重臣,若有办事不力、触犯规制者,皆会被施以鞭杖之刑,以示惩戒。这一严苛的规制,被后世数代帝王延续。及至刘保在位时,大司农刘据因处理政务拖沓不力,依旧依循旧制被处以鞭杖之刑。此事引发尚书令左雄的深思,他认为九卿身居高位,位亚三公,位列朝廷重臣,其言行举止皆有朝堂仪制规范,行有佩玉之节,动有庠序之仪,身受鞭杖之刑,既有损重臣体面,亦不合古代典制。于是左雄向刘保上疏,直言其弊,恳请废除这一刑罚。刘保阅后,认为左雄所言有理,当即听从其建议,下旨废除对九卿的杖刑,此后不再以鞭杖责罚身居高位的朝廷大臣,既维护了朝堂仪制,也让吏治规制更趋合理。
刘保在位期间,地方吏治还存在一大积弊:部分地方长吏、二千石品级的官员,巧立名目,向犯罪的百姓收取赎罪金,将其命名为“义钱”,对外谎称收取此钱是为了赈济贫苦百姓,实则中饱私囊,将“义钱”变为地方守令敛财的工具,百姓不堪其扰,地方吏治也因此愈发污浊。名臣虞诩察觉这一乱象后,当即上书刘保,直言其弊,建议恢复汉明帝永平年间、汉章帝章和年间的清明政令,其疏中言道:“寻永平、章和中,州郡以走卒钱给贷贫人,司空劾案,州及郡县皆坐免黜。今宜遵前典,蠲除权制。”虞诩以前朝良政为鉴,恳请刘保革除地方私收赎罪金的权宜之制,回归旧典。刘保对地方官吏的贪腐行径深恶痛绝,采纳了虞诩的建议,当即下旨严厉批评那些私收“义钱”的州郡官员,直接废除了地方谪罚输赎的不合理制度,从制度上杜绝了地方官吏的这一贪腐途径,让地方百姓得以摆脱苛捐杂税的盘剥。
阳嘉三年(134年)五月,天下遭遇连年大旱,农田歉收,百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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