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里有东西的人"。
第二件:怎么通过沈南把这个信号送过去。
不能由林彻直接联系607。
林彻没有那个人的联系方式,也不应该有。
要通过正式的法律渠道。
沈南作为法律顾问,可以代表林彻向对方提出会面请求。
请求的措辞很重要。
不能说"我有话要说",这像是认罪。
不能说"我想解释",这像是心虚。
要说的是"我有一些信息,认为对双方的交流有补充价值,希望安排一次会面"。
"补充价值"。
这四个字是关键。
它传递的信息是:我手里有你不知道的东西,而且这个东西对你的工作有用。
第三件:时机。
现在是十二月底。
元旦假期即将到来。
假期之后是一月份,新年的第一个工作月。
如果在假期之前发出请求,对方会在假期里消化这个信息。
假期里消化和工作日里消化不一样。
工作日里他会按流程处理,把请求排进日程,走程序。
假期里他会用个人时间去想这件事的意义。
想的时间越长,对林彻越有利。
因为一个用了假期时间去想的人,说明他对这件事产生了好奇。
好奇是一种力量。
好奇让一个调查者从"收集证据"的模式切换到"理解对象"的模式。
林彻睁开眼睛。
窗外的路灯还是暗黄色的,小区里安静。
他想了大概半个小时,三件事都想清楚了。
他拿起手机,给沈南发了一条消息。
"明天见面的时候,我会告诉你一个东西。"
"这个东西我从来没有告诉过任何人。"
沈南的回复过了一会儿才来。
"我知道了。"
"明天见。"
林彻放下手机,站起来。
他走到窗前,拉开了一点窗帘。
杭州十二月底的深夜,天是深蓝色的。
路灯暗黄,树影不动,远处有一栋楼还亮着几扇窗户。
他看着那几扇亮着的窗户。
里面的人在加班,或者在失眠,或者只是忘了关灯。
他站了大约一分钟。
然后拉上窗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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